哈尔滨市香坊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QZ0100G25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对哈尔滨市香坊区风华小区、金房小区、亚麻小区、双鹤小区、安抚小区、哈电东升家园6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99114平方米,总楼栋数约为85栋。
第二标段: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建成家园小区、一新区小区、哈锅宿舍、煤田小区、哈锅宿舍小区、哈锅小区、旭升小区、建成家属小区、林机厂家属区、热电小区共计10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33737.57平方米,总楼栋数约为77栋。
2.4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纸质报告、提供清单配合甲方财审等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
2.5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449.248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最高限价:282.6160万元,工程造价最高限价:166.6320万元;第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95.744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最高限价:247.8320万元,工程造价最高限价:147.9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质: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11月到2025年0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承诺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管理机构增加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 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企业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3月0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7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7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招投标活动******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6号
联系人:王雪莹
联系电话:04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张影(业务19部)
联系电话:0451-******-307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