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
传 真:0437-******
通讯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18号
邮 编:1366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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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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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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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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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东辽)建设项目 |
东辽县白泉镇东交大街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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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将原有燃煤热风炉改造为燃生物质热风炉。热风炉功率为10.5t/h,烘干塔规模为500t/d,年烘干玉米5万吨。总投资173.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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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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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二次燃烧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再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烘干塔外排塔气通过塔气余热回收系统全部回收利用;筛分环节的原粮输送、提升、筛分过程全部在封闭环境内进行,玉米筛分工序设备使用密封管道连接,筛分机使用封闭装置进行处理,玉米杂质通过封闭装置下方排口排出。储运粉尘通过采取苫布覆盖,并对输送环节加设密封罩等措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暂存于地下30t污水储罐内,定期抽运至东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辽河。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之间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厂界东、西、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执行4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破旧布袋、筛分杂质统一收集后暂存厂内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及沉降室收集灰、灰渣、玉米皮统一收集后袋装暂存热风炉间内,定期外售用作肥料;厨余垃圾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加强热风炉燃料管理。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得燃用煤、生物质散料及其它高污染燃料。 (六)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废气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检查,完成维修后,方可投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