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服务内容
******总工会经济技术部放置在3楼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筛查、规范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加工。
二、项目实施标准
1.《重庆市文书立卷与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2.《重庆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渝档发〔2016〕7号)等标准要求;
3.档案条目拟定及录入应符合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
4.国家档案局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5.国家标准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
6.《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7.《重庆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渝档发〔2018〕5号);
8.《重庆市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与接收办法》(渝档发〔2018〕6号)。
三、实施人员要求
为确保项目质量严格管控,项目安全保密本项目需要专业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人员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国家人力资源部门职业鉴定中心颁发的“项目管理员”资格证书和“档案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保密人员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保密负责人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保密局颁发的“保密干部”培训结业证书和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
3.项目实施人员
项目实施人员不得低于5人(不含)具有“档案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1.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相关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为采购人提供以上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虚假响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3.服务期间服务人员班子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其他原因需更换人员,需上报材料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
四、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1. 服务期: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体项目。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项目为包干价格总额不超过12万元,若实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数量超过预估数,采购人不支付超过中标价的任何费用。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成品数据导入档案管理系统所需费用以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六、服务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5年,供应商应承诺提供本项目相应技术支持和服务。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后开具合同金额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八、采购程序及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
九、 验收指标
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1) 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漏扫率≤0.2‰。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100%。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 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如全部档案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每整改一次扣除项目总结算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连续整改三次未通过验收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十、保密
本项目涉及到采购方管理的重要信息,中标供应商应注意对本项目中涉及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护,防止泄露重要信息。
十一、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价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