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关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
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
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要求,为保证生态环境监测站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我局计划从2025年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经费中支付“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费用。
以上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金额 (万元) | 备注 |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 |
1 |
项 |
2.95 |
/ |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5年3月13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