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限公司的 E************U001001剑河县智慧交通枢纽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次)已于 2025年02月08日09时10分******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得分: 92.79分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为: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5%;(2)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3%。 |
投标工期: 730天 |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 万秀坤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得分: 79.63分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为: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5%;(2)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3%。 |
投标工期: 730天 |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 吴真芬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得分: 77.71分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为: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5%;(2)施工部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3%。 |
投标工期: 730天 |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 夏虹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02月11日至 2025年02月14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建设局、 剑河县革东镇县府路 13 号、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